薪資報酬委員
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 薪資管理應符合公司之薪酬理念。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與遴選方式
薪酬委員會之委員組成由董事會委任,包含二位獨立董事及另一位外部委員,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本委員會之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
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112年5月30日 至 115年5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