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室职掌
稽核室之职掌于调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效率,适时提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并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确实履行其责任。本室实行独立专职内部稽核,以确实评估内部控制制度遵行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其工作之大项内容如下:
- 本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稽核制度的推动、制定增修与执行。
- 本公司内部稽核实施细则之建立、修订与执行。
- 本公司稽核作业之策划、陈核。
- 本公司自行检查之计划、推行、复审、改善、追踪。
- 本公司年度内控声明书事项之办理。
- 依据公司既定之各项制度、规章辨法、计划与政策执行情形之评估及改善建议。
- 依据证期局颁布之『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准则』相关条文规定对转投资事业,每年至少查核乙次。
- 定期向各监监人报告稽核业务及列席董事会报告。
- 本公司稽核人员之督导、考核、管理及培训。
- 依据风险控管之攸关性分别负责资料之搜集、调查、整理、分析、分析并提出报告及建议。
- 依据订定查核周期定期加以稽核,并于每次查核完毕,作成稽核报告,并检附相关文件,呈报所见缺失以及改善建议等,并继续追踪改善情情形。
- 其他临时交办之稽核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