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发展委员会职能
为落实推动永续发展和公司永续经营管理,设立本公司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
一、 本公司企业永续发展政策方向与推动计画之审定或备查。
二、 企业永续发展执行情形与成效之追踪及建议。
三、 永续报告书制作标准之审定。
四、 其他企业永续发展相关事项之审定或备查。
本委员会下设置各功能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环境永续(E,environment)、社会责任(S,social)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大面向之企业永续经营相关事项,报告书之编撰及审定相关事宜等,应向本委员会报告。
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陈立青 董事长
委员:游裕明独立董事、林婉菁董事